消费金融也逐渐渗入到大学生消费者群体之中。从供给角度分析,自2013年开始,由于国家对消费金融的放开,以大学生为客户对象的分期付款平台大量成立,大学生消费金融开始雨后春笋般的生长。从需求角度分析,2014年我国高校在校生人数达到3559万人,2015年为3700万人。‘面对这一基数大并有不断增长趋势的需求市场,大学生作为未来社会的中坚力量更是未来消费市场的主力军,在参加工作后,其消费能力将逐渐增长,会存在租房、买车、买房、家装、日常消费、医疗、出国等大宗消费金融的需求,他们的消费金融流量将变成万亿级。面对如此巨大的潜在消费市场,互联网电商、商业银行、P2P网络借贷、消费分期平台、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服务主体利用“互联网+消费金融”这一金融创新契机,相继布局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在互联网消费金融模式下,互联网技术手段极大程度地减少了消费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a使得支付、投资、信贷等金融活动均可迅速便捷地通过互联网来实现,这就为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提供了坚实技术条件。从专门针对大学生的互联网分期购物商城一一佰潮网的成立,到P2P网络借贷为大学生消费贷款设立的“名校贷”以及趣分期、优分期、分期乐等公司的成立,再到京东金融开通了“校园白条”,蚂蚁金服为大学生提供“蚂蚁花呗”、“借观”额度,工商银行推出“工银e校园”。这就形成了井喷式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发展局面。
自互联网金融在我国产生之日起,由于缺乏相关法律对其规制,行业乱象丛生。以P2P网络借贷为例,近年来新闻报道不少平台携款跑路、信息披露不充分、非法集资等事件,一度将P2P网络借贷推上舆论的焦点。一方面,P2P网络借贷层出不穷的负面问题与其现有的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监管不到位的情形不无关系,另一方面也与P2P网络借贷作为金融创新,一边发展一边规范的现状分不开。互联网众筹、互联网保险、互联网支付等互联网业态的各个领域都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整个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治建设。互联网金融法治建设不仅应从宏观上研究整个领域法治建设规律,也应从具体领域探讨法治建设经验。研究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有助于从微观层面探索互联网金融法治建设的一般经验。
当前对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研究多从金融学的视角探讨设计符合大学生群体特点的消费金融产品,或者从思想政治教育的角度研究如何树立大学生正确消费观,从法律规制角度研究较少,而且多为时事评论,缺乏系统性。
在此方面的研究比较多,主要有:张霄在其硕士论文中通过实际调查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使用行为,以及对不同模式的金融产品进行对比分析,研究当前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存在的问题,并从扩大产品宣传,培养种子用户;完善风控体系,明确分期费率;提高竞争水平,加强平台交流;维护行业形象提倡理性消费方面对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提出改进建议。‘邹国源、吴晓菌、黄燕纯以珠海市几家有代表性的大学生互联网分期购物平台和六所高校的在校大学生为调查对象,了解珠海目前大学生互联网消费分期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国内各大分期平台发展的经验,为珠海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提出建议。2张雅博也是通过高校大学生互联网消费分期调查,进行大学生消费行为数据分析,发现问题并对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设计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