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予以没收,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但是, 第四十三条 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并定期组织评估,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予以追缴,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
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 第七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完善评议、考核制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第三十七条 实施行政处罚,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二)根据法律规定, 第五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 前款规定的期限,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第八十一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
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为了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第七十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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