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与其所管理事项或者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平公正处理的, 8.裁量判例制度, 4.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进行严格法制审核。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更新或者修改的建议,向当事人告知裁量所基于的事实、理由、依据等内容;应当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广泛征求意见,加强对信息的分析处理,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查的机构具体承担裁量规则和基准的起草和发布工作,不得参与相关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公平、公正实施处罚,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裁量条件、种类、范围、幅度内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且企业自行实施关停或者实施停止建设、停止生产等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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