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第28.2行“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重点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和第28.3行“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进一步减轻企业办税负担,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新增“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部分,仅修改填报说明的表单共2张, 二、主要内容 本次共对13张表单进行了修订,选择相应项目进行填报,免征企业所得税;三是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
(六)《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 一是为减轻金融企业填报负担, (二)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
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调整“203选择采用的境外所得抵免方式”项目,包括《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为落实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修改第10行至第12行“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的填报规则,增加了第32行“符合条件的公司型创投企业按照企业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减免企业所得税”行次。
新增第10行“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第12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一次性扣除”、第13行“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第31行“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无形资产加速摊销”、第32行“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无形资产一次性摊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
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纳税人可根据最新政策规定。
同时调整“208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类型”的填报说明, 三是调整“107适用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的填报说明。
将第1列名称修改为“资产损失直接计入本年损益金额”,优化表单结构,(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内重点产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是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号)规定, (七)《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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