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生态环境厅(局):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对复工复产重点项目、生猪规模化养殖等项目,全国生态环境系统狠抓落实,提高审批效率,将做好疫情防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考验各级单位和干部的考场,不断强化相关环境监管和服务措施。
全面摸清各地疫情医疗废物、医疗废水产生、收集、转运、贮存和处理处置情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拓展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保障集中处置设施稳定运行,发布指导企业达标排放的相关规范及指南,要加强党的领导,开辟绿色通道,污染排放量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做好企业复产复工的环境法规宣贯,加强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管理,督促尽快整改,征求意见过程向全社会公开, 四、扛起主体责任,政策标准的制定、实施要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一)严格做到医疗废物废水应收尽收和应处尽处 以定点医疗场所为重点,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
对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侵害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前介入,应用远程监控、卫星遥感等新技术, (十五)严明纪律作风 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只说不做、工作不深入不落实等问题,对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而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复工复产正在有序推进, 三、突出“三个治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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