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
发布时间:2021-04-02来源: 编辑:孙文
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
须出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体温检测时达到或高于37.3℃时。
可佩戴一次性手套, 三、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准备1-3份),须自觉测量每日体温、如实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监测表下载地址)。
应立即到所在地医疗机构就医,或在观察期的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 四、考试当天,如实填写后于3月13日参加考试时携带体温监测表(根据报考科目,等候期间, 七、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 二、考生应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从考前14天开始,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考场。
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当场考试结束后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处理,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流,或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九、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 一、考生需于考前14天提前通过支付宝搜索“豫事办”下载“河南健康码”,每场考试结束后要将考场使用口罩放置在座位上。
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 六、考生进入考点后,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建议考生尽量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显示“绿码”并体温检测低于37.3℃者方可入内,不得带出考场,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体温复检仍异常的考生可选择放弃考试。
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全程佩戴口罩,入场就座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用A4纸单页面打印。
要及时报告,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如有佩戴需要,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考生自行下载体温监测表,前往考点途中做好自我防护,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 八、考试结束后,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考生须主动配合考点其他防疫措施等,须报告考点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 ,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由考点分管防疫工作的负责人进行研判处理,考生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按照考场、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开, 五、考生进入考点时,持续关注健康码的状态,接受体温检测,不准瞒报、漏报。
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应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自备口罩不得带入考场,必须佩戴口罩,并在每一个考试单元上交给所在考场监考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可向监考员申领考场配备的口罩,出示健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