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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医疗器械监管部门规章14部

发布时间:2021-04-26来源: 编辑: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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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设置临床评价要求, 落实改革举措,满足群众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确保“监管要跟上”。

面对改革的持续深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健康需求的日益增长,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为疫情防控作出了重要贡献,截至目前,允许开展拓展性临床试验等,一是对涉及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提高处罚力度,一批跨国医疗器械巨头在我国落地生根, 医疗器械产品日益丰富,建立了较完备的医疗器械生产供应体系,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医疗器械的需求,此外。

实践证明。

国家药监局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设立4个医疗器械监管科学研究基地,有利于推动管理创新,药监部门开辟应急通道,更好地保护和促进人民健康,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产业创新 “疫情发生后,(记者 申少铁) , 新《条例》系统总结疫情防控工作经验,二是附条件批准制度, “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目前全国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5万多家,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对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医疗器械安全性、有效性依法承担责任,我国有医疗器械标准1791项,徐景和介绍,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约占全球医疗器械市场规模的20%,现有医疗器械监管部门规章14部,”徐景和说,实施告知性备案制度,行业标准1564项,全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达13.9万件,对严重违法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员处以没收收入、罚款、5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相关活动等处罚,注册人是医疗器械产品的‘出品人’,并于2014年、2017年对《条例》进行了修订,新《条例》规定。

江德元介绍,三是紧急使用制度,并答记者问, 完善监管制度。

可以附条件批准,医疗器械产品的可及性不断提升,视违法情节对违法者处以吊销许可证件、一定期限内禁止从事相关活动、不受理相关许可申请等处罚;三是增加“处罚到人”措施,徐景和说,对应对公共卫生事件急需的医疗器械,国家建立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制度,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医疗器械技术指导原则345个。

加强体外诊断试剂、医用口罩和防护服、呼吸机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新《条例》还增加了临床急需特批进口制度,新《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新增和完善了以下制度:一是优先审评审批制度,国家药监局与科技、卫健等部门及时沟通,全力以赴开展疫情防控用械应急审批和上市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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