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发布时间:2021-02-24来源: 编辑:孙文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二)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三)明知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 (四)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 第三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推荐供应商的意见、评审报告、成交供应商确定文件、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情况记录、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第六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给予警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以罚款的,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
视为同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第十四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保证金, 第五十九条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过程中违法干预采购活动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 第九条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纪守法。
现予公布,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10月28日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符合本款情形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财政部门不得对供应商申请入库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四条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或者与成交供应商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四)未按规定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的,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条本办法所称主管预算单位是指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